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1 . 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設籍於桃園市(含)六個月以上
就讀於教育部核定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職學生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2 . 申請條件
申請時前一學年成績達(含)7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成績達(含)65分以上
前一學年未受季(含)小過以上處分
112年度政府列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3 . 申請辦法
112年10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書面紙本方式寄送
並上網至(http://reurl.cc/8jY5qX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4 . 申請辦法請詳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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