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檔案館115年志工召募
一、目的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發揮國家檔案價值與教育文化功能,鼓勵熱心人士投入國家檔案館(以下簡稱本館)志工行列,參與各項檔案服務工作,實現社會公益,特辦理志工召募。
二、報名資格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歡迎報名參加:
(一)年滿18歲以上、75歲以下。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三)熱誠親切、耐心溝通、表達順暢,能固定提供部分時間參與服務。
(四)具外語能力、略諳電腦操作者尤佳。
(五)報名「應用諮詢組」及「檔案整理組」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報名「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及「線上共筆組」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115年無召募應用諮詢組。
三、志工分組及協助事項
(一)展示教育組:
1. 館內導覽、觀眾服務、場地指引、展場巡檢與秩序維護、展示設備操作及文宣品補充等事項。
2.阿凱將小屋及檔案元宇宙分場次登記與使用等事項。
3.週六定時導覽及平日團體預約導覽服務。
4.教育推廣活動支援及其他機動服務。
(二)建築景觀導覽組:
1.主要進行建築理念與特色、園區自然與人文景觀設施(含公共藝術)、智慧綠建築、節能設計(國家檔案庫房、太陽能等)解說。
2.協助1樓服務臺觀眾服務與其他環境設施解說。
3.週六定時導覽及平日團體預約導覽服務。
(三)檔案整理組:
1.國家檔案整理及保存狀況檢視作業。
2.國家檔案讀架及識別標籤貼覆作業。
(四)線上共筆組:
1.國家檔案資訊網全文影像公開檔案全文繕打(線上作業)。
2.國家檔案資訊網全文影像公開檔案內容描述(線上作業)。
四、服務時間
(一)「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及「線上共筆組」預定115年9月開始服務。
(二)服務時段:
1.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以每週至少固定1時段(3小時)為原則,每年累計服務總時數至少應達72小時(未滿一年依月份按比例計算)。
2.線上共筆組:以筆數公式換算時數。
(三)值勤時段:
1.展示教育組:週二至週六之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
2.建築景觀導覽組:週二至週六之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
3.檔案整理組:週一至週五之9時至12時。
4.線上共筆組:無服務時段限制。
五、服務地點
國家檔案館(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
六、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17時,至國家檔案館志工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訊,官網網址為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 ,報名路徑如下: 首頁/便民服務/國家檔案館志工/召募簡章暨報名。
七、審查流程
(一)書面初審: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進行報名資料書面審查後,以電郵通知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談。
(二)面談複審: 預定於1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間擇期辦理面談複審,具體日期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公布。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及檔案整理組為實體面談,當日請攜帶個人具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護照、駕駛執照或健保卡擇一),核對身分後立即歸還。線上共筆組為線上面談。如因故無法依原定時間舉行時,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將另擇期舉行,並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發布延期公告。
(三)徵選結果預定於面談後兩週公告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八、教育訓練與實習
(一)志工基礎訓練(已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免參加基礎訓練)
1.培訓時間: 請自行安排時間完成線上學習課程,並於各組特殊訓練前完成並繳交基礎訓練學習證明。
2.培訓方式:前往「臺北e大網」(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搜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線上學習課程,完成帳號申請後即可上課。
3.培訓時數:6小時。
4.培訓內容: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志願服務倫理與內涵等,並依課程安排完成測驗。
5.繳交學習證明:通過測驗後,請以E-mail提供電子檔至yzke@archives.gov.tw
(二)國家檔案館特殊訓練
1.面談合格者,須全程參與國家檔案館特殊訓練。
2.培訓時間:預定於115年8月辦理,並由各組另行通知特殊訓練日期。
3.培訓內容:認識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業務、國家檔案館空間與服務內容、各分組值勤內容及相關規範說明。
(三)志工實習
1.實習資格: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本館特殊訓練者。
2.實習期間:志工正式開始執勤後2個月內。
3.實習標準: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於實習期間內應依排定之班表值勤達15小時。線上共筆組以完成筆數轉換服務時數,故實習期間應完成指定工作,不以前述時數為實習標準。
(四)正式服務
完成教育訓練及實習者,將授予本館志工證並登錄服務紀錄冊,正式成為國家檔案館志工。其中展示教育組及建築景觀導覽組相關服務涉及導覽解說事項,另擇期辦理考核,通過考核者,本館始安排協助導覽解說服務;未通過考核者,則安排協助一般服務事項。
(五)注意事項
培訓及實習期間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缺席、缺勤、遲到、早退,或有損本館榮譽者,本局將逕行取消培訓及實習資格。
九、權利義務
(一)有關志工相關規定、資格續任與解除、保險與福利等權利義務,均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館志工志願服務計畫」辦理,詳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
(二)有關本次志工召募諮詢,請洽詢(02)8995-3519 柯小姐 E-mail: yzke@archives.gov.tw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發揮國家檔案價值與教育文化功能,鼓勵熱心人士投入國家檔案館(以下簡稱本館)志工行列,參與各項檔案服務工作,實現社會公益,特辦理志工召募。
二、報名資格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歡迎報名參加:
(一)年滿18歲以上、75歲以下。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三)熱誠親切、耐心溝通、表達順暢,能固定提供部分時間參與服務。
(四)具外語能力、略諳電腦操作者尤佳。
(五)報名「應用諮詢組」及「檔案整理組」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報名「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及「線上共筆組」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115年無召募應用諮詢組。
三、志工分組及協助事項
(一)展示教育組:
1. 館內導覽、觀眾服務、場地指引、展場巡檢與秩序維護、展示設備操作及文宣品補充等事項。
2.阿凱將小屋及檔案元宇宙分場次登記與使用等事項。
3.週六定時導覽及平日團體預約導覽服務。
4.教育推廣活動支援及其他機動服務。
(二)建築景觀導覽組:
1.主要進行建築理念與特色、園區自然與人文景觀設施(含公共藝術)、智慧綠建築、節能設計(國家檔案庫房、太陽能等)解說。
2.協助1樓服務臺觀眾服務與其他環境設施解說。
3.週六定時導覽及平日團體預約導覽服務。
(三)檔案整理組:
1.國家檔案整理及保存狀況檢視作業。
2.國家檔案讀架及識別標籤貼覆作業。
(四)線上共筆組:
1.國家檔案資訊網全文影像公開檔案全文繕打(線上作業)。
2.國家檔案資訊網全文影像公開檔案內容描述(線上作業)。
四、服務時間
(一)「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及「線上共筆組」預定115年9月開始服務。
(二)服務時段:
1.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以每週至少固定1時段(3小時)為原則,每年累計服務總時數至少應達72小時(未滿一年依月份按比例計算)。
2.線上共筆組:以筆數公式換算時數。
(三)值勤時段:
1.展示教育組:週二至週六之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
2.建築景觀導覽組:週二至週六之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
3.檔案整理組:週一至週五之9時至12時。
4.線上共筆組:無服務時段限制。
五、服務地點
國家檔案館(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
六、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17時,至國家檔案館志工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訊,官網網址為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 ,報名路徑如下: 首頁/便民服務/國家檔案館志工/召募簡章暨報名。
七、審查流程
(一)書面初審: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進行報名資料書面審查後,以電郵通知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談。
(二)面談複審: 預定於1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間擇期辦理面談複審,具體日期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公布。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及檔案整理組為實體面談,當日請攜帶個人具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護照、駕駛執照或健保卡擇一),核對身分後立即歸還。線上共筆組為線上面談。如因故無法依原定時間舉行時,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將另擇期舉行,並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發布延期公告。
(三)徵選結果預定於面談後兩週公告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八、教育訓練與實習
(一)志工基礎訓練(已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免參加基礎訓練)
1.培訓時間: 請自行安排時間完成線上學習課程,並於各組特殊訓練前完成並繳交基礎訓練學習證明。
2.培訓方式:前往「臺北e大網」(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搜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線上學習課程,完成帳號申請後即可上課。
3.培訓時數:6小時。
4.培訓內容: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志願服務倫理與內涵等,並依課程安排完成測驗。
5.繳交學習證明:通過測驗後,請以E-mail提供電子檔至yzke@archives.gov.tw
(二)國家檔案館特殊訓練
1.面談合格者,須全程參與國家檔案館特殊訓練。
2.培訓時間:預定於115年8月辦理,並由各組另行通知特殊訓練日期。
3.培訓內容:認識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業務、國家檔案館空間與服務內容、各分組值勤內容及相關規範說明。
(三)志工實習
1.實習資格: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本館特殊訓練者。
2.實習期間:志工正式開始執勤後2個月內。
3.實習標準: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檔案整理組於實習期間內應依排定之班表值勤達15小時。線上共筆組以完成筆數轉換服務時數,故實習期間應完成指定工作,不以前述時數為實習標準。
(四)正式服務
完成教育訓練及實習者,將授予本館志工證並登錄服務紀錄冊,正式成為國家檔案館志工。其中展示教育組及建築景觀導覽組相關服務涉及導覽解說事項,另擇期辦理考核,通過考核者,本館始安排協助導覽解說服務;未通過考核者,則安排協助一般服務事項。
(五)注意事項
培訓及實習期間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缺席、缺勤、遲到、早退,或有損本館榮譽者,本局將逕行取消培訓及實習資格。
九、權利義務
(一)有關志工相關規定、資格續任與解除、保險與福利等權利義務,均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館志工志願服務計畫」辦理,詳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官方網站。
(二)有關本次志工召募諮詢,請洽詢(02)8995-3519 柯小姐 E-mail: yzke@archives.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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