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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室】校園內訪問交易之爭議態樣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2209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加強師生宣導,提醒學生遇有校外人士推銷、邀約填寫問卷、要求提供個人資料、簽署文件或辦理分期付款等情形,應審慎判斷並即時向學校反映;學校亦應主動提供必要之諮詢、通報及輔導協助,以維護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
三、「校園內訪問交易之爭議態樣」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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