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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

一、 依教育部111年6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112803155號函修正發布「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諒達)。
二、 開學期間,請貴校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學生如在學期中出現適應不良之情形,請貴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 請貴校強化校內防治網路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避免事件發生。
四、 請持續加強宣導並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如:心情溫度計),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五、 另請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督導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以維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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