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截止日期113/10/01(二))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1 . 獎助對象
設籍台中市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 . 申請標準請詳閱附件說明
3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10/01(二) 下午16:00前為止 (逾期不接受辦理)
至誠樸校區 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組 繳交
4 .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其優先順序依平均成績高低排序,平均成績相同者依第二點規定排序。
5 . 如有疑義請洽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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