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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中,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開始受理申請,即日起至10月11日(五),請將相關申請資料繳回資源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舊制學生【110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
申請項目:
獎學金: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以上,不能有記過。
補助金:平均成績70-80分,操行成績80以上,不能有記過

★新制學生【111學年度入學學生】
申請項目:
獎學金:平均80分以上,班排名前50,操行成績80以上,不能有記過。
補助金:(有名額限制)
1.平均成績80分,未達班排名前50名。
2.平均成績70-80分,操行成績80以上,不能有記過。

申請資料:
1、申請表(必須繳交)
2、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必須繳交)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畢業證書(畢業生必須繳交)
6、本校前一學年歷年成績及獎懲紀錄
7、政府核定有案國際性/國內競賽或展覽成績優異證明(視學生情況繳交)
8、存摺封面影本(必須繳交)
9、符合第六點相關佐證文件及資料(申請補助金者須繳交)
(一)經濟弱勢證明文件。
(二)校內外活動參與證明8場次以上(例:研習、活動、講座、工作坊等)。
(三)幹部證明(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學生代表、學生會、 社團、科學 會、班級幹部等)。
(四)專業技能檢定證明。
(五)志工服務證明。
(六)參加校內外競賽或展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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