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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一、 113學年度上學期台灣銀行臨櫃對保時間:113/8/1(四)~本校註冊截止日(9/8)前上午9:00至下午3:30(不含例假日) 完成對保。
二、 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須於辦妥學雜費減免後才能持繳費單至銀行辦理對保,以免衍生溢貸問題。
三、 提醒同學儘早完成對保手續,對保完成後,務請於開學後於辦理期限內攜下列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校內受理時間:113年9月9日起至113年9月18日17時30分止,辦理完成才視為完成註冊手續。
(一) 銀行對保聯(學校存執聯)
(二) 註冊單(核對貸款金額用),有貸住宿費者需另攜帶住宿費繳費單。
(三) 繳交代辦費用收據(例如:新生健康檢查費、游泳池使用費等,請先至行政大樓1樓入口處繳費機繳納費用後,持繳費證明至生輔組辦理)。
(四) 有貸生活費或書籍費需退費者,務必檢附本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非金融卡)乙份,以便日後退入帳戶用。
四、符合線上申貸資格欲辦理線上申貸者,請於8月23日(五)以前填妥「就學貸款線上申貸申請書」後回傳生輔組(傳真電話:089-235648 葉小姐收或以e-mail回復:candyyeh@ntc.edu.tw) ,逾期不予受理(線上申貸資格請逕上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查閱)。
五、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及配合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辦理,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就學貸款申貸門檻由120萬調整至148萬,並新增計列兄弟姊妹及子女數,以判定申貸資格是否符合及各級距利息補貼(詳細內容方案請參閱就學貸款精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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