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於113.6.30截止領用
檔 號: 113/030402 收發文號: 1130006159
保存年限: 5 收發日期: 113年05月24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31296603
*1131296603*
教育部體育署 書函
機關地址: 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傳 真: 02-27520200
承 辦 人: 張丰嚳
聯絡電話: 02-87711730
電子郵件: d110048@mail.s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5月23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產(三)字第113002106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青春動滋券海報電子檔( 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1.png、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2.png,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31296603_1_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1.png (附件1)
1131296603_2_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2.png (附件2)
主 旨: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將於今年6月30日截止領用,敬請鼓勵學生把握時間消費抵用,並鼓勵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事業及團體成為合作店家,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本署自112年6月1日起每年編列預算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為提供民眾完整1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業於113年1月1日開放領用。
二、 有關青春動滋券領用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1、112年度: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約155萬人)。
2、113年度: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約150萬人)。
(二)領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https://500.gov.tw)登記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系統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四)動態QR code機制:領取之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至動滋網「我的青春動滋券」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五)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六)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三、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抵用期程至113年6月30日止,請惠予貴機關協助將青春動滋券海報電子檔公告於網站宣傳,鼓勵青年族群把握時間,使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
四、 本署鼓勵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事業及團體至動滋網申請成為合作店家,可結合相關體育賽事、講習及體育場館等,提出優惠加碼措施,共同鼓勵青年族群培養運動消費習慣。
五、 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辦 法:
正本: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軍警大專校院、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奧運人協會、非亞奧運運動單項協會(具國際窗口)(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除外)、非亞奧運運動單項協會(非具國際窗口)、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體育會
保存年限: 5 收發日期: 113年05月24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3129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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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 書函
機關地址: 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傳 真: 02-27520200
承 辦 人: 張丰嚳
聯絡電話: 02-87711730
電子郵件: d110048@mail.s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5月23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產(三)字第113002106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青春動滋券海報電子檔( 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1.png、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2.png,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31296603_1_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1.png (附件1)
1131296603_2_bd7ba07b1b5c603e58fe73b5646041bd_0021063_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海報2.png (附件2)
主 旨: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將於今年6月30日截止領用,敬請鼓勵學生把握時間消費抵用,並鼓勵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事業及團體成為合作店家,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本署自112年6月1日起每年編列預算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為提供民眾完整1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業於113年1月1日開放領用。
二、 有關青春動滋券領用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1、112年度: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約155萬人)。
2、113年度: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約150萬人)。
(二)領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https://500.gov.tw)登記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系統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四)動態QR code機制:領取之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至動滋網「我的青春動滋券」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五)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六)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三、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抵用期程至113年6月30日止,請惠予貴機關協助將青春動滋券海報電子檔公告於網站宣傳,鼓勵青年族群把握時間,使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
四、 本署鼓勵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事業及團體至動滋網申請成為合作店家,可結合相關體育賽事、講習及體育場館等,提出優惠加碼措施,共同鼓勵青年族群培養運動消費習慣。
五、 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辦 法:
正本: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軍警大專校院、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奧運人協會、非亞奧運運動單項協會(具國際窗口)(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除外)、非亞奧運運動單項協會(非具國際窗口)、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體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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