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年度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3/2/19(星期一))

 

1 .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符合獎勵項目,並於獎勵事實發生時已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2 . 獎勵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深造教育: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 限 。但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學術專門著作:各學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經審查評定且未獲本會其他同質性之獎助者。但經委託研究所完成之著作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三)專利:經登記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權者,其中申請新型專利權獎勵者,應檢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並以取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為事實發生之時間點。

  (四)專業考試:
             1.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不含檢覈筆試)。
             2.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優級 、 高級 或中高級 測驗合格證書, 三 級別獎勵各以一次為限。

    (五)體育傑出人才:項目內容請參考附件。

3 .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

4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3/2/19(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