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精進措施(112-2起實施)
就學貸款精進措施:(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
一、放寬申貸條件:(查核111年度家庭年所得)
(一)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下者,求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者:
- 無兄弟姊妹及子女者,不可申貸。
- 家庭年所得為120-148萬元,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1名以上者,可申貸(免息)。
- 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者:
(1)有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者,可申貸(自付全息)。
(2)有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以上者,可申貸(免息)。
(三)申貸學生經所得查調完畢後,應依個人狀況配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1.有未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僅需缴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2.有「已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需缴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及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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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及其兄弟姊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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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111年所得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 |
120萬元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120萬元至148萬元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超過148萬元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自付利息) |
可申貸(免息) |
二、家庭年所得計算方式:(依申貸學生之婚姻關係為參照)
(一)未婚: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二)已婚:本人及其配偶。
(三)離婚(或配偶死亡):本人。
三、優化寬緩措施:
(一)緩缴本息檻修訂為每月收入来違5萬元;且每增加養育1子女,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
例1:貸款人有1名未成年子女,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6萬元。
例2:貸款人有2名已成年在學子女,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7元。
(二)緩繳本息/只缴息不選本之申請,放寬為可申請12次(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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