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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轉教育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修正

轉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及第4點附件1修正發布。

一、是項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1月30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533A號令修正發布,相關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及修正對照表1份,詳如附件。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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