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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 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3/3/11(一))

 

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 學生獎學金」

1 . 申請資格:

    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當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學業優秀獎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 (以下同)8,000  元整。

2 . 校內學務處課外組收件截止日期113/3/11(一)

3 . 請詳閱附件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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