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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一、 112學年度上學期台灣銀行臨櫃對保時間:112/8/1(二)~本校註冊截止日(9/17)前上午9:00至下午3:30(不含例假日) 以前完成對保。
二、 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須於辦妥學雜費減免後才能持繳費單至銀行辦理對保,以免衍生溢貸問題。
三、 提醒同學儘早完成對保手續,對保完成後,務請於開學後於辦理期限內攜下列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校內受理時間:112年9月18日起至112年9月27日17時30分止,辦理完成才視為完成註冊手續。
(一) 銀行對保聯(學校存執聯)
(二) 註冊單(核對貸款金額用),有貸住宿費者需另攜帶住宿費繳費單。
(三) 繳交代辦費用收據(例如:新生健康檢查費、游泳池使用費等,請先至行政大樓1樓入口處繳費機繳納費用後,持繳費證明至生輔組辦理)。
(四) 有貸生活費或書籍費需退費者,務必檢附本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非金融卡)乙份,以便日後退入帳戶用。
四、符合線上申貸資格欲辦理線上申貸者(請逕至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常見問題/就學貸款線上申請查詢申請資格),請於9月8日(五)以前填妥「就學貸款線上申貸申請書」後回傳生輔組(傳真電話:089-235648 葉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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