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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宿舍)111-2學期,期末離宿時程暨注意事項

專科宿舍 111-2 學期 期末離宿作業時程暨離宿相關注意事項提醒


離宿前請務必完成下列相關離宿作業(以免影響下學期住宿申請與權益),相關期程及
注意事項如下:

壹、離宿作業暨暑假期間時程表: 詳見附件行程表。

貳、離宿相關注意事項提醒:
一、112年6月5日~9日【宿舍期末環境整理大掃除週】,住宿生可開始辦理離宿作業,亦可提前辦理離宿;寢室內、外(含浴室、陽台等)需予以清潔與整理(寢室內所有個人物品一律需清空);物品暫放區(僅限在校生)規劃於1樓休閒運動室、自習室。【為維宿舍整體人員安全,辦理提前離宿者,不得再返回宿舍】
二、離宿前,須完成寢室設施檢查(表)、環境整理,並確認寢室相關物品有無損壞。
★需完成『宿舍財產暨損壞情形確認表(一寢室一張)』、『暑假離宿申請單部份(1人1張)』,需經宿舍幹部(或舍監)簽名、檢查完畢後,始算完成離宿作業、離開宿舍。【『宿舍財產暨損壞情形確認表』、『暑假離宿申請單』,請至舍監值勤室領取,另請同學與宿舍幹部(或舍監)提前約定檢查時間,實施檢查(請勿於離宿當時再辦理或檢查)】
(1)『暑假離宿申請單(1人1張)』,經各樓幹部檢查完畢、簽名後,交回宿舍值勤室(温中成先生)收整,以維人員管制。(如附件1)
(2)『宿舍財產暨損壞情形確認表(一寢室一張)』,確認寢室相關物品有無損壞(需經宿舍幹部或值班舍監簽名、檢查完畢),後交宿舍值勤室(葉孟哲先生)收整和統計,以利後續回報總務處修繕。(如附件2)
(3)寢室環境檢查部分,該寢室最後一員離開之同學,需負起該寢室環境檢查責任,並將寢室之宿舍財產暨損壞情形確認表、暑假離宿申請單及房間鑰匙等交回。(如未完成檢查或交回資料,將視同未完成離宿作業(故請先行返家之同學,勿造成同寢室室友之困擾)。
三、期末離宿前,須將本學期扣點之點數全數予以銷點完畢;未完成銷點完畢者,下學期將取消住宿資格。(有正當理由,並報請同意延期者除外)。
四、★凡未完成離宿相關作業(含離宿申請單、宿舍財產暨損壞情形確認表)、房間(環境)整理等,即逕自搬離開宿舍者,取消下學期住宿申請資格。(有正當理由,經申請同意者除外)

參、提前離宿注意事項:
一、離宿前,非寢室最後一位者請與同寢室友協調房內公共區域分配,及完成個人環境整理,並須完成寢室設施檢查(表),確認寢室相關物品有無損壞。
二、辦理提前離宿者,不得再返宿。
三、若經查發現,申請辦理提早離宿同學私自留置寢室內者,除取消核發退費資格外,並一同取消下學期住宿申請。

肆、個人行李、物品安置部分:
一、個人留置、遺留寢室內之行李、物品(含非在校生),需於111年6月19日上午1000時前自行清理帶走,逾時將視同”廢棄物”清理,以利後續宿舍相關修繕與清消作業。(除有特殊狀況,經申請同意後始得放置至7月31日)
二、下學期如有續住同學,個人行李整理、打包好後,得放置1樓物品暫放區(僅限在校生,目前規劃於1樓休閒運動室、自習室)。
三、如需寄送返家之行李,請多利用”郵寄”、”宅配”或”貨運”方式寄回家,減少人員移動與傳染風險。(已協請郵局於6月16、17日兩天到校收件;郵寄紙箱(含郵資)6月9日1400時起暫先行放置宿舍值勤室,有需要同學可購買使用)。
四、同學之行李請多利用以”郵寄”、”宅配”或”貨運”方式寄回家,減少人員移動與傳染風險。【後續會聯繫、協調郵局擇日會派員來收件,日期再另行公告之】

伍、其他事項:
一、以上相關離宿或規定如有調整或修正,持續修正後另行公告、補充之。
二、因疫情嚴峻,相關防疫措施,請大家配合及共體時艱,如有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三、如有相關問題或建議事項,可洽詢
學務處宿舍輔導教官丁英桔教官,聯絡電話:089-226389轉2263
專科學生宿舍值勤室(值班舍監),聯絡電話:089-2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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