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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發放16-22歲國民500元青春動滋券

檔  號: 030499 收發文號: 1120006253
保存年限: 3 收發日期: 112年05月3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21296775
*1121296775*

   教育部體育署 書函  
機關地址: 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傳  真: 02-27520200
承 辦 人: 黃彥璋
聯絡電話: 02-87711830
電子郵件: dirkdirk@mail.s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5月30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產(三)字第112002153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青春動滋券規劃說明( e00080f1252810c94c860f6ff32e9267_0021538_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0525.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21296775_1_e00080f1252810c94c860f6ff32e9267_0021538_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0525.pdf (附件1)

主 旨: 本署規劃每年常態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敬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延續動滋券成效,及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16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相關執行規劃業於112年3月23日提報行政院會報告並於院會後記者會對外發布。
二、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領用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領用期程: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31日,逾期失效,若延長領用期程,將另外公告。明(113)年度之後的發放及使用期程,將於今年度青春動滋券發放作業完成之後,再行對外公布。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等基本資料,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台消費使用。領取之二維碼(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上動滋網進行領券,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二維碼 (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四)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三、 敬請貴校協助宣導青春動滋券資訊,鼓勵學生積極領用青春動滋券至合作店家消費抵用,並請協助鼓勵「做運動」、「看比賽」業者,至動滋網申請登錄成為合作店家,擴大整體計畫效益。
四、 檢附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1份,其餘資訊(QA、業者申請須知、合作店家標章等)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

辦 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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