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 . 獎助對象
設籍於澎湖縣
二專,五專(四,五年級)
中低收 低收身分
2 . 申請標準請詳閱附件說明
3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10/1(二) 下午16:00前為止 (逾期不接受辦理)
至誠樸校區 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組 繳交
4 . 如有疑義請洽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