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諮商輔導組徵聘兼任專業輔導人員公告
壹、類別:約用專業輔導人員-兼任心理師、兼任社工師
貳、名額:兼任心理師2名、兼任社工師1名
參、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二、取得「心理師」證照者或「社工師」證照者,具大專校院相關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肆、工作項目
一、個別諮商或諮詢、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
二、高關懷學生追蹤、團體輔導或諮商。
三、三級預防相關業務推動、諮商輔導相關事宜。
伍、待遇
每小時新台幣1,000元核實支付,依照「國立臺東專科學校112年度專案計畫約用人員契約書」與專案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陸、聘任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係依「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辦理聘任,如遇聘任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結束聘任。
柒、應徵方式
即日起至112年2月10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請檢附資料與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
一、履歷表(請附1年內相片並提供「日間」聯絡電話與E-mail)。
二、自傳(撰寫參考項目:求學經過、工作經驗、電腦能力、興趣專長、工作態度)。
三、最高學位證書證明影本。
四、心理師、社工師證照影本。
五、歷任工作證明或服務證明。
六、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七、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郵寄地址:(95045)台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收信單位: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務處諮商輔導組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類別:約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
捌、甄選方式:兩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文件審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用人單位電話聯繫面試,不另行公告。
玖、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聯絡人:詹培儀心理師
電 話:089-226-389#2271
電 郵:chanpeiyi@ntc.edu.tw
貳、名額:兼任心理師2名、兼任社工師1名
參、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二、取得「心理師」證照者或「社工師」證照者,具大專校院相關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肆、工作項目
一、個別諮商或諮詢、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
二、高關懷學生追蹤、團體輔導或諮商。
三、三級預防相關業務推動、諮商輔導相關事宜。
伍、待遇
每小時新台幣1,000元核實支付,依照「國立臺東專科學校112年度專案計畫約用人員契約書」與專案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陸、聘任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係依「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辦理聘任,如遇聘任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結束聘任。
柒、應徵方式
即日起至112年2月10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請檢附資料與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
一、履歷表(請附1年內相片並提供「日間」聯絡電話與E-mail)。
二、自傳(撰寫參考項目:求學經過、工作經驗、電腦能力、興趣專長、工作態度)。
三、最高學位證書證明影本。
四、心理師、社工師證照影本。
五、歷任工作證明或服務證明。
六、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七、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郵寄地址:(95045)台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收信單位: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務處諮商輔導組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類別:約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
捌、甄選方式:兩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文件審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用人單位電話聯繫面試,不另行公告。
玖、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聯絡人:詹培儀心理師
電 話:089-226-389#2271
電 郵:chanpeiyi@n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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