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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名單

111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名單

一、教職員代表:梁偉岳教師、賀幼玲教師、王姵文教師、王夏滿教師、鄭雪花教師、顧超光教師、高琇鈴主任、傅怡禎教師、黃建裕教師、洪宜昀組長、江啟銘教師
二、學生代表:楊承珉同學。


委員遴選摘要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辦理。
二、由校長遴聘教師代表及具備法律、教育、心理專長之學者專家擔任之。
(一)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總額之二分之一。
(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並得視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為諮詢顧問。
(三)擔任學生獎懲委員會之委員或負責學生獎懲決定、調查之人員,不得擔任申評會委員。
(四)如遇特殊教育學生相關之申訴案件,應增聘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特殊教育學者專
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至少二人擔任委員。
三、學生會代表由學生會推派。
四、本屆委員聘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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