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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委員名單

111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委員名單

1.當然委員:王俊勝校長(主任委員)、學生事務處洪維澤主任(執行秘書)、教務處蔡志賢主任、研究發展處粘世智主任、通識教育中心張靜怡主任為當然委員。
2.遴選委員:陳秀芬組長,危貴金教師,劉芳吟教師,林俐慧教師,傅怡禎教師,林裕芳主任,楊念潔組員。
3.學生代表:待補。

委員遴選摘要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
二、本委員會置委員7至15位,其中當然委員5位,餘由校長遴選。
(一)校長為主任委員,教務處主任、學生事務處主任、研究發展處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
(二)餘委員提請校長遴聘,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或具導師職務)、職員工代表,至少2位、最多8位;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三、學生代表由學生會推派。
四、本屆委員聘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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