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年度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計畫」

司法院111年度上半年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六期)計畫」

主 旨:函轉司法院秘書長函,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該院於111年度上半年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六期)計畫」,邀請校園與該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國民法官相關活動,請協助轉知貴校教職員知悉,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10年12月13日秘台廳刑五字第1100035325號函辦理。

   二、  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該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獲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效,爰賡續於111年度上半年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

   三、  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以上各級學校(包括各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該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該院或所屬各法院依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該院或所屬各法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由申請人提出與該院「國民法官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該院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材、經費等資源。

       (三)活動申請以未曾舉辦上開活動之學校為優先同意對象。

   四、  另考量COVID-19疫情未完全緩和,為期在疫情下亦能持續推廣新制,本計畫賡續辦理得由申請人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由法院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並得彈性調整視訊辦理之活動內容。

   五、  旨揭計畫内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1年1月5日起公布在該院官網「國民法官」專區(路徑: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校園宣導/校園模擬法庭申請、校園宣導活動申請(https://www.judicial.gov.tw/tw/np-2015-1.html)。

   六、   該院得視國內COVID-19疫情變化情況,彈性調整旨揭計畫之申請期間、辦理期程及舉辦方式。

   七、   本案承辦人:刑事廳李欣怡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381,電子郵件:tammytw@judicial.gov.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