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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救生員資格檢定場次

檔  號: 030403 收發文號: 1100000347
保存年限: 5 收發日期: 110年01月1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01290322
*1101290322*

   教育部體育署 函  
機關地址: 10489臺北市朱崙街20號
傳  真: 02-27514523
承 辦 人: 李聯康
聯絡電話: 02-87711839
電子郵件: seethesea51@mail.s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1月08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0113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110年救生員資格檢定場次,業公告於本署i運動資訊平台網頁(網址:https://reurl.cc/zz2Xqy),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110年救生員資格檢定,本署預計規劃60場次,分別於北一區(20場次)、北二區(5場次)、中區(9場次)、南區(20場次)、東區(4場次)及離島區(2場次)辦理。各檢定場次報名時間、辦理日期與地點業公告於旨揭網頁內。
二、 惠請貴單位轉知有關人員,如須報名110年救生員資格檢定,須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及本次公告之各檢定場次報名時間申請,並請隨時注意本署i運動資訊平台公告之更新資訊。

辦 法:


正本: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公私立大專校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國際運動教練協會、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台灣運動休閒觀光產業協會、臺中市游泳池同業協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副本: 立法院蔡其昌副院長國會辦公室、本署國會組、全民運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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