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截止日115/3/16(一))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 . 獎助對象
設籍新竹縣
二專,五專
持有清寒證明文件者
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2 . 申請標準請詳閱附件說明
3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5/3/16(一) 下午17:00前為止 (逾期不接受辦理)
至誠樸校區 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組 繳交
4 . 如有疑義請洽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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