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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

【注意事項】

1.保險效力,只要該學期有繳保費或完成註冊,保險效力第1學期為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第2學期為2月1日至7月31日止。

2.繼續休學或註冊日前休學:欲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請在開學日前向衛保組提出申請,並填寫【學生團體保險-加保】申請書(附件4),填妥後可親自或委託他人到本組辦理,逾期視同放棄。

3.繼續休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請填寫【學生團體保險-自願放棄】切結書(附件5),並於當學期開學日前將切結書以下列方式交至衛生保健組,【方式一】親自交到本組【方式二】郵寄至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收件人:衛生保健組,註明[團保自願放棄切結書] ),逾期不受理,並視同自動放棄。

4.學期中休學:已繳保費者,不退保險費,當學期保險仍有效。

5.本校學生團體保險於承保公司契約期滿後以公開招標方式,由各保險公司競標,所以承保公司並非固定同一家,決標的保費也不一定。

6.專科在學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請填寫學生團體保險自願放棄切結書,於當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將切結書親自交至衛保組辦理。

申請理賠須知

1.申請理賠請於事故時間的2年內提出申請,無論您是否還在學,逾期失效。

2.需準備資料如下:

2-1(必備).理賠申請書【附件3】(未滿18歲除學生本人簽章外,家長或監護人亦須於法定代理人處簽章)

2-2(必備).診斷證明書正本(一定要正本)

2-3(必備).醫療收據正本或副本(副本/影本需經醫院蓋章)

2-4(必備).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背面需蓋註冊章,註冊章為繳費證明)

2-5(必備).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2-6(額外).骨折,需附X光碟片

2-7(額外).未滿18歲申請理賠依金管會規定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以上資料備妥後,可郵寄或自行繳件到衛生保健組,郵寄地址為:95045台東市正氣北路911號(收件人:衛生保健組,註明[申請保險理賠]),請勿自行寄到保險公司申請。

 

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承保公司

一、承保單位:國泰人壽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險期間:自民國114年08月01日零時起至民國115年8月01日零時止

三、保單內容:請參閱【附件1、2】

四、理賠申請書:請參閱【附件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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