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弱勢助學計畫(二)生活服務助學金(校內申請日期115/10/14(三)~115/10/16(五))
114學年度第2學期 大專弱勢助學計畫(二)生活服務助學金
1 . 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具有本校學籍學生均得提出申請(二專/五專 )
2 . 請至以下工讀單位洽詢
( 教務處課務組一名 / 總務處事務組一名 )
3 . 申請日期
115/10/14(三)~115/10/16(五)下午17:00前為止
4 . 申請標準請詳閱附件說明填妥申請表並請【導師簽章】後並備齊相關資料於期限內至誠樸校區 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組 繳交
5 . 如有疑義請洽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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