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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期限至09/30止)

說明:

1.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09月30日(星期五)止。 

2.本案限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學生申請。

3.請先下載附件資料,填妥後備齊相關資料自行郵寄該基金會

   基金會地址: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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