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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1階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期限至3/25止)

111年度單親培力計畫申辦(申請期限至03/25止)
說明: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第2階段申請辦法
一、目的:
  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四、補助內容: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五、申請時間:
       112年第1階段(111學年度下學期):(郵戳為憑,請於申請時間內送件)
       以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需註明「申請單親培力補助」,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9
六、聯絡人: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連絡人及連絡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  分機 200、201

相關連結: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屬_單親培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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