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校內收件至10/17止)
說明:
壹、設置目的:由台灣金融服務業捐助成立之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為協助國內清寒及弱勢家庭青年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立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貳、主辦單位: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以下簡稱金融總會)
參、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就讀國內大專院校。
二、110學年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六十五分以上。
三、110學年下學期德行成績須【無曠課】及【無懲處紀錄】。
四、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肆、 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校內收件至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檢附文件:
(一) 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如下方附件資料)。
(二) 110學年下學期成績證明及其他符合申請人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請詳看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伍、如有疑問請洽誠樸(新)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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