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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優秀獎學金(校內收件至10/16止)

說明:

1.校內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6日星期17時。(逾期恕不受理)

2.限設籍【彰化縣】清寒家庭學生申請。

3.請先下載附件資料,請填妥後備齊相關資料繳至誠樸(新)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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