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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校內收件至09/28(四)止)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校內收件至09/28止)

說明:
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112學年度第1學期【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
一、校內申辦收件日期:自0918起至09月28日星期四止  (逾期恕不受理)
        請先
下載下方附件資料並填寫完成後繳交至誠樸()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二、本案限【低收入戶】學生申請,但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

()公 

()身 

()特 

()軍 

()現 

()原 

()特 

()

()師 

()行 

(十三)其 

(十四)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三、需繳交資料有:

1.申請表及申請人資料收繳同意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歷年獎懲紀錄表舊生德行評量需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4.申請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影本)

四、如有疑問請洽誠樸()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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