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0-2就貸注意事項提醒

一、銀行臨櫃受理時間為111/1/17(一)~111/2/18(五)上午9:00至下午3:30(不含例假日)。
二、校內辦理期程:111/2/21(一)~111/3/2(三)下午17時30分止,所需攜帶文件:
(一)銀行對保聯(學校存執聯)
(二)註冊單(核對貸款金額用--須為111/2/11列印之註冊單),有貸住宿費者需另攜帶住宿費繳費單。
(三)繳交代辦費用(例如:游泳池使用費等,請先至行政大樓1樓入口處繳費機繳納費用後,持繳費證明至生輔組辦理)。
(四)有貸生活費或書籍費需退費者,務必檢附本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非金融卡)乙份,以便日後退入帳戶用。
三、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說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