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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推動宣導「國民法官制度」

檔  號: 030301 收發文號: 1100000376
保存年限: 10 收發日期: 110年01月1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01290344
*110129034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機關地址: 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 04-23325189
承 辦 人: 邱睿宇
聯絡電話: 04-37061378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1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128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主 旨: 函轉司法院為推動及宣導「國民法官制度」,提供高畫質宣導影音原始檔、文宣電子檔及110年度上半年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四期)計畫」案,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學(二)字第1090190453號函辦理。
二、 有關宣導電子檔之網站路徑為「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國民法官」專區,並已掛載於本署官網首頁,請妥善宣傳使用,網址說明如下:
(一)「宣導影音(機關團體下載用)」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075-1.html。
(二)「資料下載」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np-2024-1.html。
三、 另為使校園學子瞭解司法院推動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內涵及刑事程序之原理原則,司法院已三度辦理校園推廣計畫,邀請國中以上各級學校申請與該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該院或所屬各地方法院依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案件進行過程,該院或所屬地方法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指導。
(二)國民法官校園宣傳活動:由申請人提出與該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該院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材、經費等資源。
四、 本宣導影音檔路徑、校園推廣活動計畫內容、申請時間、資格及方式、舉辦期間、注意事項及聯絡人等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2。



辦 法:

正本: 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等六直轄市)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署學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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