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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

函轉「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


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58671號


一、 依據內政部109年12月11日台內警大字第10908800396號函及教育部109年12月15日臺教高(四)字第1090179769號辦理。
二、 旨揭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9年12月11日以台內警大字第10908800393號令修正發布,如須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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