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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善進步獎學金(校內收件至11/25止)

說明:
1.校內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月25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2.本案限家境清寒學生申請。
3. 申請條件:

 

(1)第二學期成績較第一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校方認同,可推薦)
(4)必須繳交一篇親撰親筆書寫文稿,文稿可以自選體裁也可用新聞稿方式書寫。

 

4.請先下載附件資料,詳閱申請辦法,填妥後備齊相關資料繳至誠樸(新)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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