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
1 . 獎助對象
設籍於高雄市
二專,五專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2 . 申請標準請詳閱附件說明
3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10/11(五) 下午16:00前為止 (逾期不接受辦理)
至誠樸校區 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組 繳交
4 . 如有疑義請洽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