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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收件至113/3/15(五)止)

1 . 校內受理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2 . 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2)上學期學業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3 .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112-1學期成績單及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4)戶口名簿影本

4 . 申請辦法請詳閱附件

5 . 請先下載附件資料,填妥後備齊相關資料繳至誠樸(新)校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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